〔1〕崇一来书云:“师云:“德性之良知,非由于闻见,若曰多择其善者而从之,多见而识之”,则是专求之见闻之末,而已落在第二义。”窃意良知虽不由见闻而有,然学者之知,未常不由见闻而发:滞于见闻固非,而见闻亦良知之用也;今曰“落在第二义”,恐为专以见闻为学者而言,若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,似亦知,行合一之功矣:如何?”良知不由见闻而有,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;故良知不滞于见闻,而亦不离于见闻。孔子云:“吾有知乎哉?无知也。”良知之外,别无知矣;故“致良知”是学问大头脑,是圣人教人第一义:今云专求之见闻之末,则是失却头脑,而已落在第二义矣。近时同志中,盖已莫不知有“致良知”之说,然其功夫尚多鹘突者,正是欠此一问。大抵学问功夫只要主意头脑是当:若主意头脑专以“致良知”为事,则凡多闻、多见,莫非“致良知”之功;盖日用之间,见闻酬酢,虽千头万绪,莫非良知之发用流行,除却见闻酬酢,亦无良知可致矣;故只是一事:若曰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,则语意之间未免为二。此与专求之见闻之末者虽稍不同,其为未得精一之旨,则一而已。“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,多见而识之。”既云择,又云识,其真知亦未尝不行于其间:但其用意乃专在多闻多见上去择、识,则已失却头脑矣。崇一于此等处见得当已分晓,今日之间,正为发明此学,于同志中极有益;但语意未莹,则毫厘千里,亦不容不精察之也。
〔2〕来书云:“师云:“‘系’”言“何思何虑”,是言所思所虑只是天理,更无别思别虑耳,非谓无思无虑也。心之本体即是天理,有何可思虑得!学者用功,虽千思万虑,只是要复他本体,不走以私意去安排思索出来:若安排思索,便是自私用智矣。”学者之蔽,大率非沈空守寂,则安排思索。德辛壬之岁著前一病,近又著后一病。但思索亦是良知发用,其与私意安排者何所取别?恐认贼作子,惑而不知也。”“思曰睿,睿作圣。”“心之官则思,思则得之。”思其可少乎?沈空守寂,与安排思索,正是自私用智,其为丧失良知一也。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。故良知即是天理,思是良知之发用。若是良知发用之思,则所思莫非天理矣。良知发用之思,自然明白简易,良知亦自能知得。若是私意安排之思,自是纷纭劳扰,良知亦自会分别得。盖思之是非邪正,良知无有不自知者。所以认贼作子,正为致知之学不明,不知在良知上体认之耳。
〔3〕来书又云:“师云:“为学终身只是一事,不论有事无事,只是这一件。若说宁不了事,不可不加培养,却是分为两事也。”窃意觉精力衰弱,不足以终事者,良知也。宁不了事,且加修养,致知也。如何却为两事?若事变之来,有事势不容不了,而精力虽衰,稍鼓舞亦能支持,则持志以帅气可矣。然言动终无气力,毕事则困惫已甚,不几于暴其气已乎?此其轻重缓急,良知固未尝不知,然或迫于事势,安能顾精力?或困于精力,安能顾事势?如之何则可?”“宁不了事,不可不加培养之”意,且与初学如此说亦不为无益。但作两事看了,便有病痛。在孟子言必有事焉,则君子之学终身只是“集义”一事。义者,宜也,心得其宜之谓义。能致良知则心得其宜矣,故“集义”亦只是致良知,君子之酬酢万变,当行则行,当止则止,当生则生,当死则死,斟酌调停,无非是致其真知,以求自慊而已。故“君子素其位而行”,“思不出其位”。凡谋其力之所不及,而强其知之所不能者,皆不得为致真知,而凡“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,行拂乱其所为,动心忍性以增益其所不能”者,皆所以致其真知也。若云宁不了事,不可不加培养者,亦是先有功利之心,计较成败利钝而爱憎取舍于其间,是以将了事自作一事,而培养又别作一事,此便有是内、非外之意,便是自私用智,便是“义外”,便有“不得于心,勿求于气”之病,便不是致真知以求自慊之功矣。所云“鼓舞支持,毕事则困惫已甚”,又云“迫于事势,困于精力”,皆是把作两事做了,所以有此。凡学问之功,一则诚,二则伪。凡此皆是致真知之意,欠诚一真切之故。《大学》言“诚其意者,如恶恶臭,如好好色,此之谓自慊。”曾见有恶恶臭,好好色,而须鼓舞支持者乎?曾见毕事则困惫已甚者乎?曾有迫于事势,困于精力者乎?此可以知其受病之所从来矣。
〔4〕来书又有云:“人情机诈百出,御之以不疑,往往为所欺,觉则自入于逆、臆。夫逆诈,即诈也,臆不信,即非信也,为人欺,又非觉也:不逆,不臆而常先觉,其惟良知莹彻乎。然而出入毫忽之间,背觉合诈者多矣。”不逆、不臆而先觉,此孔子因当时人专以逆诈、臆不信为心,而自陷于诈与不信,又有不逆、不臆者,然不知致良知之功,而往往又为人所欺诈,故有是言:非教人以是存心,而专欲先觉人之诈与不信也。以是存心,即是后世猜忌险薄者之事:而只此一念,已不可与入尧、舜之道矣。不逆、不臆而为人所欺者,尚亦不先为善:但不如能致其良知,而自然先觉者之尤为贤耳。崇一谓“其惟良知莹彻”者,盖已得其旨矣。然亦颖悟所及,恐未实际也。盖良知之在人心,亘万古、塞宇宙而不同;不虑而知,恒易以知险,不学而能,恒简以知阻:“先天而天不违,天且不违,而况于人乎?况于鬼神乎?”夫谓背觉合诈者,是虽不逆人而或未能自欺也,虽不臆人而或未能果自信也,是或常有先觉之心,而未能常自觉也。常有求先觉之心,即已流于逆、臆而足以自蔽其良知矣,此背觉合诈之所以未免也。君子学以为己:未尝虑人之欺己也,恒不自欺其良知而已。是故不欺则良知无所伪而诚,诚则明矣:自信则良知无所惑而明,明则诚矣。明、诚相生,是故良知常觉,常照:常觉,常照则如明镜之悬,而物之来者自不能遁其妍桤矣。何者?不欺而诚,则无所容其欺,荀有欺焉而觉矣:自信而明,则无所容其不信,苟不信焉而觉矣。是谓易以知险,简以知阻,子思所谓“至诚如神,可以前知”者也,然子思谓“如神”,谓“可以前知”,犹二而言之,是盖推言思诚者之功效,是犹为不能先觉者说也:若就至诚而言,则至诚之妙用,即谓之“神”,不必言“如神”,至诚则“无知而无不知”,不必言“可以前知”矣。
·万物皆备于我心·
答欧陽崇一
欧陽崇一(公元1496——1554年),名德,字崇一,号南野,江 西泰和人。嘉靖二年(1523年)进士,历任安徽六安知州、翰林院编修、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。王陽明在赣州首倡“致良知”时,欧陽崇一独曰:“此正学也”,其识见异于世儒。常与邹守益、聂豹、罗洪先等讲论,学者甚众,“称南野门人者半天下”。曾在北京灵济宫讲论“致良知”,赴者五千。其学以“吾惟求诸心,心知其为是,即毅然行之”为宗旨,信守师说,其新见在于以陽明“致良知”重新解释《大学》“格物致知”的义旨。著有《欧陽南野先生文集》。
【原文】
崇一来书云:“师云:‘德性之良知,非由于闻见,若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,多见而识之,则是专求之见闻之末,而已落在第二义。’窃意良知虽不由见闻而有,然学者之知,未尝不由见闻而发。滞于见闻固非,而见闻亦良知之用也。今曰落在第二义,恐为专以见闻为学者而言,若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,似亦知行合一之功矣。如何?”
良知不由见闻而有,而见闻莫非良知之用。故良知不滞于见闻,而亦不离于见闻。孔子云:“吾有知乎哉?无知也。”良知之外,别无知矣。故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,是圣人教人第一义。今云专求之见闻之末,则是失却头脑,而已落在第二义矣。近时同志中,盖已莫不知有致良知之说,然其工夫尚多鹘突者,正是欠此一问。大抵学问功夫只要主意头脑是当。若主意头脑专以致良知为事,则凡多闻多见,莫非致良知之功。盖日用之间,见闻酬酢,虽千头万绪,莫非良知之发用流行。除却见闻酬酢,亦无良知可致矣。故只是一事。若日致其良知而求之见闻,则语意之间未免为二。此与专求之见闻之末者虽稍不同,其为未得精一之旨,则一而已。“多闻,择其善者而从之,多见而识之。”既云“择”,又云“识”,其良知亦未尝不行于其间。但其用意乃专在多闻多见上去择识,则已失却头脑矣。崇一于此等语见得当已分晓,今日之问,正为发明此学,于同志中极有益。但处意未莹,则毫厘千里,亦不容不精察之也。
【译文】
崇一在来信中写道:“先生说‘人的德性良知不倚仗见闻,若说多闻而选择其中的善依从,多见而认识,那是只在见闻的细枝末节上寻求,这就成为次要的问题了。’我以为,良知虽不倚仗见闻而存在,然而,学者的知,未曾不是由于见闻引发的。局限于见闻固然错误,但见闻也是良知的作用。如今,您说见闻是次要的,大概专门是就只以见闻为学问的人而言的,如果已能致良知而在见闻上寻求,这仿佛也是知行合一的工夫。不知这种理解是否正确?”
良知并不是从见闻上产生的,而见闻都是良知的作用。因此,良知不局限于见闻,但也离不开见闻。孔子说:“吾有知乎哉?无知也。”良知以外,再别无他知。所以,致良知是做学问的关键,是圣人教人诲人的第一要义。如今说,只在见闻的细枝末节上寻求,那就失去了主宰,寻求的只是次要问题了。近来,同志们没有不知道致良知的,但他们的工夫仍有许多糊涂之处,正是因为缺少你的这一疑问。这一般而言,学问的功夫关键是要抓住核心问题。若专把致良知看成最关键的事情,那么,多闻多见无不为致良知的功夫。在日常生活中,见闻酬酢,虽千头万绪,也无不是良知的作用与流行。离开了见闻酬酢,也就无法致良知了。因此,良知与见闻即为一件事。如果说致良知,并且从见闻上寻求,那么,在语义上把良知见闻看成两件事也就在所难免了。这虽然与只在见闻的细枝末节上寻求良知的人稍有不同,但他们都不理解惟精惟一的宗旨都是类似的。“多闻,择其善者而从之。多见而识之”,既然说了“择”与“识”,可见良知也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。只是其用意还是在多闻多见上选择、认识,将最关键的东西给失去了。崇一,想必你对这些问题已经知道了,今天的问题,正是为了阐明良知学,相信对同志们有很大的裨益。只是意思表达的不够清楚,为了以防出现差之毫厘、失之千里的情况,也不能不作认真仔细的鉴察。
〔评析〕
“致良知”,其实只是王陽明将《大学》的“致知”与《孟子》的“良知”两个观点结合而来的新命题。在《大学》里,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的话被演绎为“格物、致知、诚意、正心”的修养活动,而“格物”是身心修养的首要环节,这与这一时期王陽明初步形成的“心即理”、“知行合一”思想有矛盾。为了解决这一矛盾,他便采取了正名的做法,对“格物”进行了新的解释。他认为《大学》“格物”的格只能当“正”字解,而“物”是心的附属品,不是独立外在的东西,因此格物只是在身心上做,身、心、意、知、物便成了以心为基础的统一体,“致知在格物”便成了“致知在诚意”。在此基础上,陽明先生又认为孟子的“良知”是心之本体,是先天固有的,良知与物无时,人们如果能够使它完全显现出来,便完成了对宇宙的认识,达到了道德修养的至高境界。因此,王陽明在“格物”的基础上,又进一步倡扬发用人心固有的良知,这就是“致良知”。良知在内,不来源于外,这也是无可非议的。 “良知”发自于心,计算亦在心中进行,所谓的计算亦可称之为“心算”。圣人的心算即以良知为根本,以天理为准则。
【原文】
来书云:“师云:‘《系》言何思何虑,是言所思所虑只是天理,更无别思别虑耳,非谓无思无虑也。心之本体即是天理,有何可思虑得?学者用功,虽千思万虑,只是要复他本体,不是以私意去安排思索出来。若安排思索,便是自私用智矣。’学者之蔽,大率非沈空守寂,则安排思索。德辛壬之岁著前一病,近又著后一病。但思索亦是良知发用,并与私意安排者何所取别?恐认贼作子,惑而不知也。”
“思曰睿,睿作圣。”“心之官则思,思则得之。”思其可少乎?沈空守寂,与安排思索,正是自私用智,其为丧失良知一也。良智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,故良知即是天理,思是良知之发用。若是良知发用之思,则所思莫非天理矣。良知发用之思,自然明白简易,良知亦自能知得。若是私意安排之思,自是纷纭劳扰,良知亦自会分别得。盖思之是非邪正,良知无有不自知者。所以认贼作子,正为致知之学不明,不知在良知上体认之耳。
【译文】
来信写道:“先生,您认为《易传·系辞》中讲的何思何虑,它是指所思虑的仅是天理,此外别无他虑,并不是说无思无虑。心的本体即天理,还有什么可思虑的?学者的功夫虽千思万虑,也只是要恢复他的本体,并不是靠私意去安排思考一个什么出来。若去安排思考,也就是自私弄智了。’学者的弊病,多数不是死守空寂,就是去安排思考。我在辛已到壬午期间(明·正德十六年到嘉靖元年,即1521—1522年)犯有前一种毛病,最近又犯有后一种毛病。但是,思考也是良知的作用,它与凭私意去安排的情况有什么区分呢?我忧虑自己认贼作子,因受迷惑而不知道其间的区别。”
“思曰睿,睿作圣”,“心之官则思,思则得之。”可见,思怎么会没有呢?死守空寂与安排思考,正是自私弄智,它们同样都丢弃了良知。良知是天理的昭明灵觉所在,因此,良知就是天理,思是良知的作用。如果思是从良知上产生的,那么,所思的也不过是天理。从良知上产生的思,自然简易明白。良知自然也就能够知道。如果凭私意安排的思,自然是纷纭繁扰,良知自然能够分辨。因而思的是非正邪,良知没有不知道的。之所以会认贼作子,正是由于还不理解致良知的学问,不懂得从良知上去体认、观察。
〔评析〕
“心之官则思,思则得之。”是《孟子·告子上》中的话,意思是说,心的职能是思维,思维就能获得。荀子也说:心,是形体的统帅,是精神的主宰;它是发布命令的机关;它是自我限制,自我指使;自我裁夺,自我求取;自我主动,自我休止。它认为是的就接纳,它认为非的就拒绝。它对于事物的选择是不受限制的,对于事物的认识是无限博杂的。所以如此,正是由于心能思维,能思维就能明辨,就能“致良知”,就能精于“圣算”。
【原文】
来书又云:“师云:‘为学终身只是一事,不论有事无事,只是这一件。若说宁不了事,不可不加培养,却是分为两事也。’窃意觉精力衰弱,不足以终事者,良知也。宁不了事,且加体养,致知也。如何却为两事?若事变之来,有事势不容不了,而精力虽衰,稍鼓舞亦能支持。则持志以帅气可矣。然言动终无气力,毕事则困惫已甚,不几于暴其气已乎?此其轻重缓急,良知固未尝不知,然或迫于事势,安能顾精力?或困于精力,安能顾事势?如之何则可?”
宁不了事,不可不加培养之意,且与初学如此说亦不为无益。但作两事看了,便有病痛。在孟子言“必有事焉”,则君子之学终身只是“集义”一事。义者,宜也,心得其宜之谓义。能致良知则心得其宜矣,故集义亦只是致良知,君子之酬酢万变,当行则行,当止则止,当生则生,当死则死,斟酌调停,无非是致其良知,以求自慊而已。故“君子素其位而行”,“思不出其位”。凡谋其力之所不及,而强其知之所不能者,皆不得为致良知。而凡“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,行拂乱其所为,动心忍性以增益其所不能”者,皆所以致其良知也。若云宁不了事,不可不加培养者,亦是先有功利之心,计较成败利钝而爱憎取舍于其间,是以将了事自作一事,而培养又别作一事,此便有是内非外之意,便是自私用智,便是义外,便有“不得于心,勿求于气”之病,便不是致良知以求自慊之功矣。所云鼓舞支持,毕事则困惫已甚,又云迫于事势,困于精力,皆是把作两事做了,所以有此。凡学问之功,一则诚,二则伪。凡此皆是致良知之意,欠诚一真切之故。《大学》言“诚其意者,如恶恶臭,如好好色,此之谓自慊。”曾见有恶恶臭,好好色,而须鼓舞支持者乎?曾见毕事则困惫已甚者乎?曾有迫于事势,困于精力者乎?此可以知其受病之所从来矣。
【译文】
来信接着写道:“先生,您曾说‘为学终身只是一件事,不论有事无事,也只是一件事。若说宁可不处理事情,也不可不培养本源,这就分开成为两件事了。’我以为,当感到全身精疲力竭,不能将事情处理完的,就是良知。宁可不处理事情也要去培养本源,这是致知。宁可不处理事情也要去培养本源,这是致知。又怎么成了两件事呢?若碰到从天而降的不能处理的事情,即便精疲力竭,只要略加勉励也能坚持下去。由此可知,意志还是统领着气力的。但是,此时的言行举止毕竞是软弱无力,待处理完事情后会过度衰竭困乏,这不和滥用精力差不多吗?此间的重轻急缓,良知固然不会知道。然而,有时被事势所逼,岂能顾及精力?有时精力疲惫不堪,又岂能顾及事势?这究竟怎么办呢?”
宁可不去处理事情,也不可不去培养本源,这句话对初学者来说也不无裨益。然而,把这看成两件事就有了问题。孟子说:“必有事焉”,那么,“集义”就成为君子做学问一生的事情了。义,即为宜,心做到它应当做的叫做义。能够致良知,那么心就能做它该做的事。所以,集义就是致良知。君子酬酢万变,应该做的就去做,应该停的就停下,应该生的就生存,应该死的就死去,如此调停斟酌,只不过是致良知藉以自我满足罢了。因此,“君子素其位而行”,“思不出其位”。大凡谋求力所不及的事,勉强做智力不能完成的事,都不为致良知。只要是“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,行拂乱其所为,动心忍性以增益其所不能”的,均是为了致良知。如果说宁可不去处理事情也不可不去培养本源,这也是因为先有一个功利心,去计较其中的利弊成败,尔后再作出爱憎取舍的选择。因此,把处理事情当成一件事,又把培养本源当成一件事,这就是有了看重培养本源而蔑视处理事情的心态,这就是自私弄智,把义看成外在的,这便有了“不得于心,不求于气”的弊病,就不是致良知以求自我满足的功夫。你说的略加鼓励也能坚持下去,处理完事情后就会极度困乏疲惫,并且你说,为事势所迫,受精力的限制,这些都是因为把处理事情和培养本源当成两件事看待了,因此才有这样的结果。所有做学问的功夫,只要始终如一就会真诚,一分为二就会虚伪。你所谈及的情况均是由于致良知的心意缺乏诚信、精一、真切。《大学》中认为“诚其意者,如恶恶臭,如好好色,此之谓自慊。”你见过在讨厌恶臭,迷恋美色时,还要勉励才能坚持下去的人吗?会有事情过后而人极度困乏疲惫的情况吗?会有被事势所逼而精力不够用的人吗?从这几点你就会寻找出病根到底在哪儿存在了。
〔评析〕
《诗经》说:“我采卷耳菜,总采不满浅筐,我沉默地思念我的亲人,就把浅筐放在道弯上(产野菜的地方)。”浅筐,是容易盛满的篮子。卷耳,是容易采取的野菜,然而她对道弯留连忘返,对亲人不生二心。这首诗告诉我们:心生分歧,就不能分辨;心思偏颇,就不能认准天理。只有明智的人才能始终做到专一于“道”,端正意志,美色不能使之迷惑,事务不能使之疲惫,经世事不能使之失算。
【原文】
来书又有云:“人情机诈百出,御之以不疑,往往为所欺。觉则自入于逆、臆。夫逆诈,即诈也。臆不信,即非信也。为人欺,又非觉也。
不逆不臆,而常先觉,其惟良知莹彻乎。然而出入毫忽之间,背觉合诈者多矣。”
不逆不臆而先觉,此孔子因当时人专以逆诈、臆不信为心,而自陷于诈与不信。又有不逆、不臆者,然不知致良知之功,而往往又为人所欺诈,故有是言。非教人以是存心,而专欲先觉人之诈与不信也。以是存心,即是后世猜忌险薄者之事。而只此一念,已不可与入尧、舜之道矣。不逆、不臆而为人所欺者,尚亦不失为善。但不如能致其良知,而自然先觉者之尤为贤耳。崇一谓其惟良知莹彻者,盖已得其旨矣。然亦颖悟所及,恐未实际也。盖良知之在人心,亘万古、塞宇宙而无不同。
“不虑而知”,“恒易以知险”,“不学而能”,“恒简以知阻”,“先天而天不违,天且不违,而况于人乎?况于鬼神乎?”夫谓背觉合诈者,是虽不逆人,而或未能无自欺也。虽不臆人,而或未能果自信也。是或常有先觉之心,而未能常自觉也。常有求先觉之心,即已流于逆、臆,而足以自蔽其良知矣。此背觉合诈之所以未免也。君子学以为己,未尝虞人之欺己也,恒不自欺其良知而已。是故不欺则良知无所伪而诚,诚则明矣。自信则良知无所惑而明,明则诚矣。明、诚相生,是故良知常觉、常照。常觉、常照则如明镜之悬,而物之来者自不能遁其妍媸矣。何者?不欺而诚,则无所容其欺,苟有欺焉而觉矣。自信而明,则无所容其不信,苟不信焉而觉矣。是谓“易以知险”,“简以知阻”,子思所谓“至诚如神,可以前知”者也。然子思谓“如神”,谓“可以前知”,犹二而言之,是盖推言思诚者之功效,是犹为不能先觉者说也。若就至诚而言,则至诚之妙用,即谓之“神”,不必言“如神”。至诚则无知而无不知,不必言‘可以前知”矣。
【译文】
来信又写道:“人情诡诈,层出不穷,如果用诚信来防御它,往往受到它的欺骗。要想觉察人情的诡诈,自己就会事先猜度别人会欺诈我,就会臆想别人不相信我。逆诈就是欺诈,臆不信就是不诚信。被别人欺骗了,又不能觉察到。能够不事先怀疑别人欺诈,不无故臆想别人不相信,而又常常能预先觉知一切的,唯有光明纯洁的良知才做得到。但是,其间的差别十分微妙,常常是背离知觉而暗合欺诈的事情发生。” 不逆诈、不臆不信,但是做到先知先觉,这是孔子就当时的社会情况而言的。其时,许多人一门心思想着去逆诈、去臆不信,反而使自己陷于欺诈和不诚信。同时也有人虽不逆诈、不臆不信,但不懂得致良知的功夫,往往又受人欺骗,因此孔子有感而发,说了这番话。孔子的话并不是教人以此存心而一味去发现别人的欺诈和不诚信。存心去发现别人的欺诈和不诚信,正是后世猜忌险薄的人所做的事。只要存有这个念头,就不能进入尧舜之道。不臆不信却被人欺骗的人,尚且还不失为善。但还比不上那些能致其良知,自然能预先觉知的人更加贤明。你认为只有良知光明纯洁的人才能这样,可知你已领悟了孔子的宗旨了。但是,这只是你所领悟的,并不能落实到实践之中去。良知在人的心中,恒通万古,充盈宇宙,无不雷同。此正是古人所谓的“不虑而知”、“恒易以知险”、“不学无能”、“恒简以知阻”、“先天而天不违,天且不违,而况人乎?况于鬼神乎?”你所说的背离知觉而暗合欺诈的人,他虽能不逆诈,但他或许不能真的自信。他或许常常有先觉的念头,但他却不能常有自觉。常常希望能够先觉,这样就已陷入了逆诈和不臆信,已足能蒙蔽他的良知了。这正是他不免背离知觉而暗合欺诈的原因。君子修学是为了自己,不曾忧虑被别人欺骗,只是永远不欺骗自己的良知罢了。所以,君子不欺骗,良知就没有虚假而能真诚,良知真诚就能光明。君子自信,良知没有疑虑而能光明,良知光明就能真诚。明和诚彼此促进,因此良知能常觉、常照。常觉、常照就仿佛明镜高悬,任何事物在明镜前不能隐藏其美丑。什么原因呢?因为良知没有欺骗而诚信,也就不能宽待别人的欺骗,若有欺骗就能觉察。良知自信而光明,也就不能容忍不诚信,如果有不诚信存在就能觉察。此亦称为“易以知险”,“简以知阻”,也就是子思讲的“至诚如神,可以前知”。但是,子思说“如神”、“可以前知”,还是当两件事看待了,因为这是从思、诚的功效上论断的,仍然是给不能事先觉知的人讲的。若从至诚上来说,那么,至诚的妙用即为“神”,而不必说“如神”了。至诚就能无知但又无所不知,也就不用说“可以前知”了。
〔评析〕
《诗经》有诗云:“形貌敬顺,志气高昂,本身洁白如玉,名声到处传扬,这样和乐的君子,将成为四方的纪纲。”何为“纪纲”?就是“至诚如神”:可以同时审听两种声音,聪明而不骄傲;可以同时庇护双方的利益,真诚而不夸耀。听从他人时,符合天理;和人争辩时,以理服人。如同牵引着绳墨保持曲直,所以,邪说不能搅乱正道,众口不能使之动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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