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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法

司马法第十五则

作者:王永彬司马法[挑错/完善]
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;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。可知积善以遗子孙,其谋甚远也。贤而多财,则损其志;愚而多财,则益其过。可知积财以遗子孙,其害无穷也。
解释翻译
[挑错/完善]

  凡是做很多好事的人家,必然遗留给子孙许多的德泽;而多行不善的人家,遗留给子孙的只是祸害。由此可知多做好事,为子孙留些后福,这才是为子孙着想最长远的打算。贤能又有许多金钱,这些金钱容易使他不求上进而耽于享乐;愚笨却有许多金钱,这些金钱只有让他增加更多的过失。由此可知将金钱留给子孙,不论子孙贤或不贤,都是有害而无益的。

注释出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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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庆:遗及子孙的德泽。
余殃:遗及子孙的祸害。
益:增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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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法第十五则原文解释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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