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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易传

卷四·巽下震上

作者:卜商子夏易传[挑错/完善]

  恒亨无咎,利贞,利有攸往。彖曰:恒,久也。刚上而柔下,雷风相与。巽而动,刚柔相应,恒。恒亨无咎,利贞,久于其道也。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利有攸往,终则有始也。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四时变化而能久成,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。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。恒而得其久也。

  刚上而柔下,刚柔交而下承也。雷行风从,増其大逺矣。巽而动,往无不从也。刚柔皆应外内逹也。此可久之道也。能久则通矣。保其无咎矣。利而得正矣。久而得其终始之道也。则何往而不利焉。天地恒久也,而万物生。圣人恒久也,而天下化。以恒久而观之,天地万物之情得其恒者,长也。

  象曰:雷风,恒。君子以立不易方。

  雷之震,风必从之。君子行,必由其道。得其恒而増,其恒而増其大也。故独立其所不以物易。

  初六,浚恒,贞凶。无攸利。象曰:浚恒之凶,始求深也。

  恒者,久于其道,不烦而物自归也。处于极下,深底者也。不修其恒,不度其分,遂求其应,初以深极而求于人。人斯竭之矣,何以终乎。正之凶而无所利也。

  九二,悔亡。象曰:九二,悔亡。能久中也。

  非其位久失道也,刚而自正,退而久中,可以悔亡。

  九三,不恒其徳,或承之羞,贞吝。象曰:不恒其徳,无所容也。

  三者,终下至上之地,进退之所也。不能修徳守位,而复上以求应,无其恒也,何以容哉。以是为政可惜者也。

  九四,田无禽。象曰: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。

  承上之地,柔以奉上而刚居之。求应于下位已失矣,安所获乎。

  六五,恒其徳,贞妇人吉,夫子凶。象曰:妇人贞吉,从一而终也。夫子制义,从妇凶也。

  从係以为正,守中而为恒,妇人以之吉也,夫子可以制义矣。而从人之政,狭之至矣,固其凶也。

  上六,振恒,凶。象曰:振恒,在上大无功也。

  极上,终尽之地,柔振而将久之道穷也,久何之乎。虽有其应,不足振也。失时之极,无功已矣,凶之道也。

子夏易传,巽下震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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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·巽下震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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