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产(?—公元前522年),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、思想家。姬姓,公孙氏(一说国、东里亦为其氏),名侨,字子产,又字子美 ,谥成 ,历史典籍以“子产”为通称,亦称“公孙侨”、“公孙成子” 、“国侨”等等。他是郑穆公之孙、公子发(字子国)之子,前554年为卿,前543年执政,先后辅佐郑简公、郑定公,卒于前522年。
子产在执政期间,既维护公室的利益,又限制贵族的特权,进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,主要措施是:为田洫,划定公卿士庶的土地疆界,将农户按什伍加以编制,对私田按地亩课税;作丘赋,依土地人口数量交纳军赋;铸刑书,修订并公布了成文法;实行学而后入政、择能而使之的用人制度;不毁乡校,愿闻庶人议政,有控制地开放言路。其政治经济改革,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时社会的转型。在对楚、晋等国的外交方面,子产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。郑国在子产的推动下呈现出中兴局面。
在世界观方面,子产提出:天道远,人道迩,非所及也。 他认为天体运行的轨道与人事遵行的法则互不相干,否定占星术能预测人事。但子产仍保留灵魂不死观念,认为人生始化曰魄,既生魄,阳曰魂;匹夫匹妇强死,其魂魄仍能滋生淫厉。这是中国哲学史上对形神关系的初步探讨。他还提出了人性观念,认为“夫小人之性,衅于勇,啬于祸,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”,成为中国哲学史上探讨人性问题的开端。
经济
田制:为田洫
前543年(郑简公二十三年)执政后,子产在郑国推行田制改革,以此来应对贵族占田过限、井田制遭到破坏的情况。这次田制改革实际是二十年前子驷“为田洫”的继续,改革内容正如《孔疏》解释的:“为田造洫,故称田洫。此四族皆是富家,占田过制。子驷为此田洫,正其封疆,于分有剩则减给他人,故正封疆而侵四族田也。”《左传》记述子产的改革特别说“大人忠俭者从而与之,泰侈者因而毙之”一语也可证明。
这种田制改革必然会牵涉到既得者的利益,子驷那次改革的失败,就是四族丧田者引起来的暴乱。故子产改革之后一年,受到猛烈抨击。不过三年之后,大概是因为生产发展了,而且土地不均的现象停止了,他们就普遍地对子产的改革表示拥护。
赋役:作丘赋
“作田洫”后五年,子产又“作丘赋”。“丘”本是被征服部落的地区。子产进行此项改革的52年之前,鲁国曾“作丘甲”,郑作丘赋,大概与鲁作丘甲相同。就是说,郑国统治阶级从此也要求“丘”所在的被统治阶级供应军赋了。这项改革主要是打破当时国野分界,把原来只有国人才有资格承担的兵役扩大到野人,这样大大扩大了兵源,符合春秋末期战争发展的趋势,虽然,这次改革因为取消国人特权而受到部分特权阶级的反对和阻挠,但他还是坚定地将改革推行下去了。
政治
法制:铸刑于鼎
公元前536年(郑简公三十年)农历三月,郑国执政子产率先“铸刑书”。汉代以后的学界通说将“铸刑书”理解为“铸刑书于鼎,以为国之常法”,也就是将郑国的法律条文(“刑书”)铸在具有王权象征意义的大鼎上,并公布于众,令国民周知。但也有观点认为,子产的“刑书”不一定铸在鼎上,所铸文本也不一定是法律条文本身,而可能是颁布刑书时的诰令类文书。
子产的上述举措,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。此前虽已有“悬法象魏”的做法,但重在仪式,并不具有开启刑律公开化运动的意义。而子产的举措,则否定了“刑不可知,则威不可测”的秘密法,转而确定刑法的内容,强调立法者对法安定性的决心,使民众对于主政者所确立的是非准则能够事先掌握,对于个人行为的后果能够有预测的可能性。刑书的公布,象征着“编户齐民”法律的诞生,不论在法制史上还是在社会史上,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
还有观点认为,过往“悬法象魏”地做法仅仅是宣示旧章,而子产铸刑书则是颁布新法,不仅仅具有法典公开化的意义,而且还具有刑书法典化(亦即制定新的成文法)的意义。后世长期对子产《刑书》的内涵和结构所知甚少,《清华简》之《子产》篇简文则有较详细的叙说。
简文反映,子产时期的“刑书”或已包括了“令”和 “刑”两种法规范形式,“令”“刑”又都有“郑”(指国都)与“野”(指郊野)之分,这些法规范的渊源自夏、商、周(“三邦”),其内容也不仅是限于刑辟之法,更多的是治政相关的内容,其目的在于“张美弃恶”。
用人:择能而使
据《左传》记载,子产参与政事,反对向难以胜任其职的尹何委以重任(子产论尹何为邑)
,而能够选贤举能并且人尽其才。冯简子能决断大事;子太叔(游吉)外貌秀美而内有文采;子羽能了解四方诸侯的政令而且了解他们大夫的家族姓氏、官职爵位、地位贵贱、才能高低,又善于辞令;裨谌能出谋划策,在野外策划就正确,在城里策划就不得当。郑国将要有外交上的事情,子产就向子羽询问四方诸侯的政令,并且让他写一些有关的外交辞令稿;和裨谌一起坐车到野外去,让他策划是否可行;把结果告诉冯简子,让他决定。计划完成,就交给子太叔执行,交往诸侯应对宾客。故此,很少有把事情办坏的时候。 《左传》的记载,得到其他文献的佐证。例如《论语》记载孔子之语:“郑国发表的公文,都是由裨谌起草的,世叔提出意见,外交官子羽加以修饰,由子产作最后修改润色。” 这体现了子产的民主决策和知人善任。 《清华简》之《良臣》篇同样列举了所谓“子产之师”和“子产之辅”, 在《子产》篇中又提到“先生之俊”和“六辅”,具体包括桑丘仲文、杜逝、肥仲、王子伯愿、子羽、子剌、蔑明、卑登、俖之、王子百、厈等等。他们作为子产治政的“团队”,在当时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。
公室:团结穆族
郑穆公的后代,称“穆族”,其中存续并成为世卿的称“七穆”。子产的后代即为其中的“国氏”。各穆族间相互争斗,发生了西宫之难、纯门之师、伯有之乱、子晳之乱。子产去除个人好恶,坚持公平中正,通过攻“盗”(平西宫之难)、焚载书、复丰卷、诛子皙等系列措施,依礼而行,调和贵族纷争,使得国内形势较为平稳。
罕氏是七穆中的大族。子产在论尹何为政等事中表现出的才华、见地与品质,使他得到罕氏宗主罕虎的信任和大力支持。
对丰氏,子产笼络伯石,而在看到其在为人上的缺陷后,子产也对他加以压制。
对伯石之子丰卷,子产既制止其逾礼举动,又给逃亡晋国的他留下退路。
对驷氏,子产从大局出发,一度容忍了公孙黑的不端举动,甚至为公孙黑驱逐了无辜的公孙楚(游氏,字子南)。但公孙黑怙恶不悛,阴谋作乱除去游氏,罕虎等终于挫败了其阴谋;子产闻讯立即回到国都,让官吏历数公孙楚的罪过,促使其自尽。子产晚年,对驷氏族人在立嗣问题上的做法不满,但未直接表示反对,而采取不置可否的态度;尽管如此,子产的态度仍引发驷氏恐慌。但最终,子产还是帮助驷氏在这一问题上摆脱了晋国的干涉。 对良氏,子产曾依礼替为其族人收殓尸体 ,又曾将害死良霄列为公孙黑的罪过之一,后来更以安抚鬼魂的名义将良霄之子良止立为大夫。游氏宗主子太叔,是子产为政的重要助手。子产委屈游氏、驱逐公孙楚之前,与子太叔进行了沟通;而历数公孙黑的罪过时,子产也将“昆弟争室”列入,为公孙楚正名。他还两次保全游氏的宗庙 。至于印氏,子产得到了印段的长期追随。子产充分认识到春秋中晚期郑国“国小而逼,族大宠多”的问题;为团结穆族,他可谓是用心良苦,而他的所作所为也的确有效遏制了七穆内部的离心力。
外交
子产主导了郑国的外交,确立并坚持“从晋和楚”的外交方针,为郑国国家利益的实现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争取利权
郑国夹处于晋、楚两大国之间,子产在与两国交往时能够不卑不亢,竭力维护本国利权。为减少对郑国承担的赋贡,前549年,他致信晋国执政者范宣子,获得成功(子产告范宣子轻币);20年后平丘会盟,他为进贡物品的轻重次序与晋国自中午争论至晚间,再次得以减轻赋贡。此外,子产和行人子羽还通过外交手段化解了楚国以军队迎亲造成的危机(子产却楚逆女以兵),并于前524年在发生火灾后不惧晋国猜疑、毅然加强本国防务,维护了郑国的安全利益。
维护尊严
为了维护郑国的独立与尊严,子产于前542年访晋时大胆拆毁晋国的宾馆(子产坏晋馆垣),于前526年拒绝、劝止了韩宣子向郑国商人索取、购买玉环的行为,又从国家大局出发于前523年抵制了晋国大夫对郑国驷氏立嗣问题的干涉。子产有理有据、言辞得当,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,也多次得到了晋国方面的谅解。
展现形象
子产博学、尚辞、通礼。在与诸侯交游的过程中他也将这些充分展现出来。前541年晋平公问疾于子产(郑子产论晋侯疾)便是一例。在其他外交场合子产也尽量依礼而行,树立了良好的形象,获得诸侯称赞。他与晋国的叔向、吴国的季札等人也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。
思想
子产在思想领域也有丰富的建树。政治思想上,子产“择能而使”的用人观、“不毁乡校”体现的民本思想 、“宽猛相济”的治国理念等均传之后世。所谓“宽”、“猛”相济(子产论政宽猛,见于《左传》,类似内容亦载于《韩非子》),“宽”即强调道德教化和怀柔;“猛”即严刑峻法和暴力镇压。在治理郑国时,子产也确实贯彻了这一思想,一方面子产不毁乡校、给民众以议政空间,另一面又不轻易为民意及同僚的异议而动摇,坚决推行自己的经济改革,还曾明确表示:“苟利社稷,死生以之。” 并作刑书。这种宽猛相济的思想得到了孔子的称赞。
后来,儒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“以宽服民”,法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“以猛服民”。法律思想上,由于铸刑书于鼎以及对子太叔的遗嘱,子产和管仲一起被视作法家先驱,甚至被某些学者认为是“法家思想之始”,开后世“重刑”之门,并提供了“以刑去刑”的思想雏形;
而子产与叔向因作刑书一事展开的论争,则开战国时期“礼治”与“法治”之争的先河。尽管如此,子产并没有抛弃礼治,相反,他把礼抬到了天地之经、 万民之则的高度,时人也多称赞子产 “举不逾等”、“知礼”、“守礼”;但他反对表面的、形式的、失去礼之内在精神“虚礼”,这突出体现在他厌恶伯石矫饰之事上。
在天道观上,子产坚持“天道远,人道迩”,天道与人道各有其运行的范围和特点而互不干涉。基于这种观点 ,他两次拒绝裨灶用瓘斝玉瓒祭祀的请求,亦不祭龙,并对因旱灾而乱伐树木的官员予以处罚。 这些体现出他的人本主义思想,也反映出朴素的唯物论倾向。虽然他也有过“吾从天所与”的表态,但其含义是在良驷之争保持中立,等双方分出胜负时再出面收拾残局,属于政治权变。 不过,子产也论及鬼神;杨伯峻先生认为有些“鬼神详梦”之类的内容有后世妄加之嫌,其他研究者有的以为纵使在这些地方、子产仍持“敬鬼神而远之”的态度, 也有的以为这恰恰显示出子产作为生活在过渡、变革时期的人物的思想特征。
子产也对人性问题展开探讨。子产曾论述小人之性。 在阐述“赂伯石”之缘由时,他又论及一般的人性,说:“无欲实难。”
子产意识到人性好利,故以利赏之以成其事。至于告诫子太叔时所说的“夫火烈,民望而畏之,故鲜死焉”,则体现其认识到人性“恶害”的一面。这里也体现出了一定的法家色彩。
在生态观方面,子产注意保护林木。《吕氏春秋》记载子产相郑期间,种植并严格管理行道树,“桃李之垂于行者,莫之援也”。而子产处罚乱伐树木的官员,有时也被解读为是保护生态环境,不过也有说法是被砍伐的树木系人工种植的桑林,故为子产所不容。
在道德修养上,子产强调节俭戒贪,他不贪图个人享受、奢靡风气、不贪功、不贪赏。此外,后人所解读的子产思想还包括廉政文化、奉行薄葬等内容。
早年经历
子产是郑国公子子国的儿子,生年不详。前565年(郑简公元年),公子发(子国)和公孙辄(子耳)入侵蔡国,俘虏了蔡国司马公子燮,郑国人都很高兴,只有子产不随声附和,子产说:“小国没有文治却有了武功,没有比这更大的祸患了。楚国人前来讨伐,我们能不顺从他们吗?顺从了楚国,晋国的军队就一定会前来了。晋楚两国进攻郑国,从今往后,郑国至少四五年不得安宁。”公子发愤怒地对他说:“你知道什么?国家有出兵的重大命令,而且有执政的卿在那里,小孩子说这些话,是会被杀的。”
前563年(郑简公三年),尉止、司臣、侯晋、堵女父、子师仆率领叛乱分子进入郑国首都,当日早晨在西宫的朝廷上杀死了公子騑、公子发、公孙辄,将郑简公劫持到了北宫。公子嘉(子孔)事先知道这件事,所以没被杀。 子产听说有叛乱,设置守门的警卫,配齐所有的官员,关闭档案库,慎重收藏,在完成防守准备后让士兵排成行列再出动,收拾了公子发的尸骨后进攻北宫的叛乱者,公孙虿率领国人援助他,杀了尉止和子师仆,叛乱者全部杀死,侯晋逃亡到晋国,堵女父、司臣、尉翩、司齐逃亡到宋国。
叛乱平定后,公子嘉当国,打算专权独揽,便制作盟书,规定官员各守其位,听取执政法令,不得参与朝政。大夫、官员们、卿的嫡子们不肯顺从,公子嘉准备诛杀他们。子产劝阻他,请求烧掉盟书。公子嘉不同意,说:“制作盟书用来安定国家,众人发怒就烧了它,这是众人掌政,国家不也很为难了吗?”子产说:“众怒难犯,专权的意愿也难以成功。把两件难办的事合在一起来安定国家,是危险的办法。不如烧掉盟书来安定众人,您得到了所需要的东西,众人也能安定,不也是可以的吗?专权的欲望不能成功,触犯众人会发生祸乱,您一定要听我的话。”于是在仓门的外边烧掉了盟书,众人这才安定了。
众望所归
前554年(郑简公十二年),子孔被诛杀,简公任命子产为卿。
前551年(郑简公十五年),晋国要求郑国派人赴晋朝见。子产时任少正,对晋国加以答复。
前549年(郑简公十七年),子产借郑简公前往晋国的机会致信晋国当权者范宣子,请求减少贡品,获成。(子产告范宣子轻币)
前548年(郑简公十八年),子产与子展(公孙舍之)一起率军攻入陈国国都。得胜的郑军不扰陈哀公的宫室,归还土地、百姓后班师凯旋。 随后,子产前往晋国奉献战利品。晋国的士文伯质问子产,子产一一化解,得到晋国赵武的赞赏。同年,晋国的程郑去世,正如然明所预言的那样,子产由此开始了解然明,向他问政,并跟子太叔(游吉)说:“之前我只知道然明的容貌,现在了解到他心中很有见识了。”子太叔又向子产问政,子产说:“政事好像农活,白天黑夜想着它,要想着他的开始又想着要取得好结果。早晨晚上都照想着的去做,所做的不超过所想的,好像农田里有田埂一样,过错就会少一些。”
前547年(郑简公十九年),郑简公将六座城邑封给子产,作为入陈战功的赏赐。子产依礼制推辞,最后只接受了三座, 得到公孙挥(行人子羽)的赞扬。
前546年(郑简公二十年),子产参与接待晋国的赵文子(赵武)。
前545年(郑简公二十一年),子产辅佐郑简公访问楚国。
前544年(郑简公二十二年),子产隆重接待了访问郑国的吴季子(季札),两人一见如故,互赠礼物。吴季子告诫子产说:“郑国的执政者奢侈,大难将临头,执政的重任必将落到你身上。你若执掌政权,一定要谨慎地按礼行事;否则,郑国将会灭亡。”同年,郑国公族中良氏与驷氏矛盾激化,对局势洞若观火的裨谌说:“上天降祸于郑国很久了,一定要让子产平息它,国家才可以安定。不这样,就将会灭亡了。”
执政治国
前543年(郑简公二十三年),子产辅佐简公出使晋国, 又参与在陈国的会盟,预言良驷之争将见分晓、陈国将会在十年内灭亡。同年,郑国爆发良驷之争(伯有之乱)。子产在明哲保身的同时,依礼安葬良氏一方的死者(包括良霄本人)。驷氏欲攻杀子产,遭罕虎怒斥后才作罢。事后,子产得到罕虎(子展之子,字子皮)的信任,正式执掌郑国国政。 他赂伯石(公孙段)以邑,取得其支持,又因看到伯石的矫饰而对伯石加以压制。
子产当政后,推行田制改革,让城市和乡村有所区别,上下尊卑各有职责,田土四界有水沟,庐舍和耕地能互相适应。对于卿大夫中忠诚俭朴的,听从他,亲近他;骄傲奢侈的,推翻他。(子产为政)产的改革举措一度受到激烈的批评,但到执政满三年时反而得到赞颂。伯石之子丰卷因子产制止其僭越举动而欲攻击子产,子产一度欲逃亡晋国,罕虎保护了子产而驱逐了丰卷,而子产仍请求为丰卷保留了田宅和收入,待丰卷回国后归还。
前542年(郑简公二十四年),子产陪同郑简公出使晋国,晋国接待怠慢。为此,子产令人拆除晋国宾馆的围墙并以此安置郑国使团的车马。士文伯对子产加以责备,子产从容应对,指出晋国对郑国使团不够尊重,错误在晋国一方,最终得到晋国方面的道歉与隆重接待。(子产坏晋馆垣)此外,《左传》将子产择能而使、子产论尹何为邑、子产不毁乡校等事也记载在这一年。
前541年(郑简公二十五年),楚国派军队到郑国迎亲,子产为此而忧虑,遂派子羽与楚国人交涉,化解了危机。(子产却楚逆女以兵)同年,子产出使晋国,慰问病中的晋平公,回答了后者关于鬼神、疾病的问题,展现了自己的博学多闻,得到后者的称赞与礼遇。
同年,公孙黑(属驷氏家族,字子皙)与公孙楚(属游氏家族,字子南)争妻,公孙黑预谋攻击公孙楚,自己反被击伤;子产从大局考虑,在取得子太叔同意的情况下驱逐了公孙楚。此后,郑国国君与诸大夫盟誓。子产等六人又私下盟誓,公孙黑强行参与,子产亦不对他加以讨伐。
前540年(郑简公二十六年),公孙黑作乱以消灭游氏,未遂,郑国诸大夫甚至驷氏皆欲杀之。子产正在边境,闻讯后急忙赶回国都,令官员历数公孙黑的罪过,促其自杀以免刑戮。公孙黑请求让其子印担任褚师的官职。子产说:“印如果有才能,国君将会任命他。如果没有才能,将会早晚跟你去。你对自己的罪过不担心,而又请求什么?不快点去死,司寇将要来到了。”公孙黑自杀。
前539年 (郑简公二十七年),子产辅佐简公访问楚国。
前538年(郑简公二十八年),简公生病,派子产与诸侯相会,并和楚灵王在申地订立盟约。他和向戌一起预言楚灵王将会败死。同年,子产开征丘赋,引发民众抨击与咒骂,子宽(浑罕)将民众的话转告子产,但子产不为所动,表示:“有什么妨害?如果有利于国家,生死都不计较。而且我听说做好事的不改变他的法制,所以能够有所成功。百姓不能放纵,法制不能更改。《诗》说:‘礼义不愆,何恤于人言。’我不改变了。”然而子宽仍然认为子产的政策以贪婪为基础,并不合理,并预言子产所属的国氏会较早灭亡。
前537年(郑简公二十九年),子产辅佐郑简公在邢丘会见晋平公。
前536年(郑简公三十年),子产公布“刑书”(铸刑书),开启了春秋晚期成文法公开化运动的先河。晋国大夫叔向致信子产,对他的这一举措加以指责;子产回信说:“正如您所说。我没有才能,不能考虑到子孙后世,我是用它来挽救当世的。既然不能接受您的命令,又岂敢忘了您的恩惠?”同年,子产等人慰劳楚国公子弃疾(楚平王),预感到他将会成为楚王。
前535年(郑简公三十一年),子产以安抚良霄的鬼魂之名,立公孙泄和良止为大夫。同年,子产出使晋国,再次讨论鬼神、疾病等事,并替丰施把州地的土田归还给韩宣子 。罕朔杀了罕魋逃亡晋国,子产就如何安置他答复韩宣子。
前532年(郑简公三十四年),晋平公去世。子产劝参加葬礼的罕虎不要携带财物,以此俭省国家用度。罕虎不听从,结果财礼用尽,罕虎深感后悔。
力克时艰
前530年(郑简公三十六年),郑简公去世,子产参与安排葬礼。同年他辅佐即位的郑定公出使晋国,朝觐晋昭公。
前529年(郑定公元年),子产、子太叔辅佐郑定公前往晋国参与平丘之会。会盟的前前后后子产表现出色,被孔子誉为“国基”(即“国家柱石”)。同年,罕虎去世,子产于归途中闻讯,号哭,说:“我完了!没有人帮我做好事了。只有他老人家了解我。”
前526年(郑定公四年),晋国六卿之一的韩宣子访问郑国。在定公接待宣子的享礼上,郑国的孔张举止失仪,郑国大夫富子拿这件事来向子产进谏,子产怒而驳斥富子。宣子访问期间,子产对他说:”执掌政权一定要靠仁德,不要忘记政权稳定的原因。“子产并且制止了韩宣子向郑国商人索要玉环的行为,宣子对此表示赞赏。 最后,子产携郑国其余五卿送别宣子,双方赋诗、答礼,尽欢而散。
同年,郑国大旱,派屠击、祝款、竖柎祭祀桑山,他们砍去了山上的树木,不下雨。子产说:“祭祀山神,应当培育和保护山林,现在反而砍去山上的树木,他们的罪过就很大了。”于是就剥夺了他们的官爵和封邑。
前525年(郑定公五年),裨灶对子产预言道:“宋、卫、陈、郑四国将要在同一天发生火灾。如果我们用瓘斝玉瓒祭神,郑国一定不发生火灾。”此前,裨灶曾预言了陈国的复国、晋平公的死亡,但子产不肯给。
前524年(郑定公六年),里析预言郑国有灾难,劝子产迁都,子产拒绝。同年,郑国和宋、卫、陈三国同时发生严重的火灾,后世就存在有人为纵火的猜测。子产采取种种紧急措施,积极救灾。定公想举行祭祀消灾,子产说:“不如修行德政。”但郑国最后还是依礼制,在子产的主持下进行了祭礼。火灾后,裨灶曾再次请求用瓘斝玉瓒祭神,还说:“不采纳我的意见,郑国还要发生火灾。”子产坚拒之,并说:“天道悠远,人道切近,两不相关。如何由天道而知人道?裨灶哪里懂得天道?这个人的话多了,难道不会偶尔也说中的?”火灾最后没有再次发生。火灾期间,子产加强了郑国的防务,不久受到晋国边防官员的质疑,子产予以辩驳。
前523年(郑定公七年),郑国驷偃去世,驷氏不以其子驷丝为嗣,转而立驷乞。子产讨厌驷乞的为人,而且认为不合继承的规则,对此不置可否。驷丝之母是晋国大夫之女,晋国大夫遣人过问此事,子产制止了想要逃亡的驷乞,独自答复晋人,最后说道:“如果寡君的几个臣下中有的去世了,而晋国的大夫竟要专断地干涉他们的继承人,这是晋国把我们当作边境的城池了,还成什么国家?”晋人遂不再过问此事。同年,郑国发生水灾,有“龙”现身于洧渊,郑国人想祭“龙”,子产拒绝。
古之遗爱
前522年(郑定公八年),子产病重,以水火为喻,告诫继任者子太叔为政要宽猛相济(子产论政宽猛),数月后子产去世。 郑国的青壮年痛哭失声,老人像孩童一样哭泣,说:“子产离开我们死去了啊,老百姓将来依靠谁!”另有记载说,子产死后,郑国的男子舍弃玉佩,妇女舍弃缀珠的耳饰,在民巷中聚哭了三个月,娱乐的乐器都停了下来。 孔子闻讯而泣,评价子产道:“古之遗爱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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