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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易传

卷三·坤下艮上

作者:卜商子夏易传[挑错/完善]

  剥,不利有攸往。彖曰:剥,剥也。柔变刚也。不利有攸往,小人长也。顺而止之观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。

  剥,柔乘刚也。君子之道仅存也。何所往哉,顺其时止而止之,可以观其象,而适其变也。夫道,无定体也。唯时行之,消而息之,盈而虚之,天之道也。君子之尚也。故当其道往,而不吝焉。应其时而不自得焉。

  象曰:山附于地,剥。上以厚下,安宅。

  山髙也,地下也,下剥上则山附于地也。故君不可以制下,则厚顺于下,因而安宅之,不敢迁也。

  初六,剥牀以足蔑,贞凶。象曰:剥牀以足,以灭下也。

  牀,人之所安也。剥之以足,灭下之道。潜而剥之,犹未见也。无阳自此始矣。凶之道也。

  六二,剥牀以辨蔑,贞凶。象曰:剥牀以辨,未有与也。

  剥以渐长,小人渐得位也。至剥其牀,剥道见而可辨也。无正而得位,谁与之哉,凶之道也。

  六三,剥之无咎。象曰:剥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

  羣小剥上,已独应之,无咎者也。犹应离羣失衆之趋也。

  六四,剥牀以肤,凶。象曰:剥牀以肤,切近灾也。

  剥至上,体过牀以及肤,近于灾也。凶,其危也。

  六五,贯鱼以宫人宠。无不利。象曰:以宫人宠,终无尤也。

  剥上于五,为剥之主,能得其中。上承于阳,反止羣小,羣小由之贯鱼。宠以宫人,不害外正,何不利焉。则终无尤矣。

  上九,硕果不食,君子得舆小人,剥庐。象曰:君子得舆民所载也。

  小人剥庐,终不可用也。极剥而保于上,大果有乎。拔不食者也。极消则息道,斯来矣。君子厚徳以藏垢也,故民所载矣。小人矜忌而偶怨也。故剥人之庐,终不可用也。复而不敌怨于剥者,君子也。

子夏易传,坤下艮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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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·坤下艮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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