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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易传

卷一·坤下坎上

作者:卜商子夏易传[挑错/完善]

  比,吉,原筮元永贞,无咎,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象曰:比,吉也。比,辅也。下顺从也。原筮元永贞,无咎。以刚中也。不宁方来,上下应也。后夫凶,其道穷也。

  衆畏险民,咸其安也。辅其正而获吉也。刚位于尊也。本其阳之德行,仁也。居中可以长正也。长正可以宁方也。筮而比之,亦何咎也,则不宁,辅而安矣。后夫道穷,虽求辅,凶也。

  象曰:地上有水,比先王以建万国,亲诸侯。

  地载水而泽也,水得地而安也。下得上而宁也,上得下而位也。故先王建万国和亲诸侯,然后天下安也。

  初六,有孚,比之无咎。有孚,盈缶终来。有他吉。象曰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

  衆各保其所居也。能初以求比,是以吉也。知乎几,辨乎微,爲天下首。比必自诚信盈于素分也。素分盈,则主恩及,而他吉来矣。

  六二,比之自内,贞吉。象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
  为五内比,应而相合,承其私也。为衆所覩也。能自守中正,故保其吉也。

  六三,比之匪人,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伤乎。

  不正,不能辨,其去就,而辅于上,无首也。可比非其人乎,不亦伤矣。

  六四,外比之,贞吉。象曰:外比于贤,以从上也。

  比于尊,刚承上,辅贤,得正,吉也。

  九五,显比,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象曰:显比之,吉。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顺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诫,上使中也。

  为天下王也,背之以来,皆吾人也。则可以安天下矣。独守其中,而私其应,为衆所观,非显其私欤。疾其背,而爱其向也。则失其不来者矣。邑有家者也,私也,岂王者显私也。偏其私,故邑人不诫,王所使之,然也。虽显,其吉。正其位而尊也。

  上六,比之无首,凶。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终也。

  无诚于附,道穷,而比,戮,斯及矣,何终哉。

子夏易传,坤下坎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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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·坤下坎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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